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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第九届“澜沧江”糯扎渡库区大江野钓邀请赛公告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09-21 15:01:33

为加快推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提升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和旅游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该项赛事曾荣获“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多次被评为“云南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在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举办澜沧县第九届“澜沧江”糯扎渡库区大江野钓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江野钓聚糯扎·渔趣闲情世遗文脉润澜沧·山水含章

二、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体育总会、普洱市钓鱼协会。

主办单位:澜沧县教育体育局、澜沧县糯扎渡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澜沧县体育总会、澜沧县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华能澜沧江糯扎渡集团有限公司、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澜沧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渔政大队、澜沧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糯扎渡镇公安派出所、糯扎渡镇交通警察执法中队、糯扎渡镇南现村民委员会。

三、活动内容

第九届“澜沧江”糯扎渡库区大江野钓邀请赛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2:00前到达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报到。

(二)开幕式: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4:00,在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举行。

(三)竞赛时间地点:2025年9月26日15:00至9月28日15:00(48小时),在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农场、马鹿塘、南现、团山、干河、吸引河)水域,根据抽签结果确定钓点。

(四)闭幕式:2025年9月28日16:00—17:00,在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举行。

五、参赛形式及名额

(一)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的全国钓鱼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垂钓环境,自愿组队参赛。

(二)本次邀请赛以团队为单位,每队4—5人,含领队、教练,每队必须有自己的队名及印有队名的队旗一面,队旗规格式样不限,每队需交纳2500元报名费(含伙食费、保险费、奖金等)。

(三)本次邀请赛不超过100支参赛队,报满为止。如报名不足45个队,则不举办本次比赛。

(四)伙食统一由组委会安排提供(一日三餐),住宿各队自行解决。

(五)登记有效的参赛队在报到截止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竞赛项目

(一)混合鱼总重量赛

(二)单尾鱼重量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混合鱼重奖励

第一名:50000元+奖杯一个

第二名:20000元+奖杯一个

第三名:10000元+奖杯一个

第四名:5000元+牌匾一块

第五名:3000元+牌匾一块

第六名:2000元+牌匾一块

第七名:1000元+牌匾一块

第八名至第十名:600元+奖牌一个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500元+证书

(二)单尾鱼重奖励

第一名:10000元+奖杯一个

第二名:3000元+奖杯一个

第三名:2000元+奖杯一个

第四名:1000元+证书

第五名至第十名:500元+证书

赛事奖励名额按照实际参赛队数的30%设置,报名队数不足100支时,录取名次及奖励相应缩减。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出通知开始至2025年9月22日17:00之前,名额报满截止。

(二)报名时提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队名、联系电话。

(三)咨询电话:

杞贵荣:13987977520

赵敏:18087980733

段迪:15925287521

魏发海:15008709906

(四)报名交费办法:参赛队资格一经审核通过,组委会发出确认报名有效通知,各代表队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或缴纳现金,组委会未收到报名费则报名无效,澜沧县内参赛队可直接到澜沧县体育总会现金交费。

联系人:孙万康,13987905063;李武凤,18708841201

户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体育总会

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46000 2293 6455 012

九、钓鱼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分赛区同时进行比赛,参赛队钓位由各参赛队选派代表抽签决定,钓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1名队员在钓位。遇特殊情况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须经本区裁判长认可。

(三)每队在规定钓位范围内可使用15支竿,竿种不限。手竿子线最多只能连接2只鱼钩,不得使用锚钩、双尖连体钩。摇轮类竿具不得使用七星串钩,所有参赛队不得使用拦钩(地钩),不得使用打窝船送钓线。

(四)各参赛队钓具自备(包括防雨、防晒设备、住宿帐篷),钓法不限,禁止锚鱼。钓饵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鱼饵及窝料。比赛开始当日15:00起可以打窝,提前打窝视为违规。打窝不得采用下水、打窝船具、遥控辅助设备等方式。

(五)参赛队的竞赛区域为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其他队伍选手,违者渔获无效。

(六)比赛时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或缩短比赛时间,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炮声)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渔获无效。

(七)各参赛队必须自觉维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比赛结束后将本队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

(八)比赛分为混合鱼总重量及单尾鱼重量团体赛,死鱼不计算成绩(无效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钓场,不得弄死和弃岸)。

(九)比赛开始后直至比赛结束,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给参赛选手送饵料。

(十)所有参赛队员计量渔获,单尾鱼重钓起即称重,一旦确定为单尾渔获,此渔获不再计入混合鱼重;混合鱼重由参赛队提出要求后,给予适时称重,经称重后渔获不得装入鱼护,渔获需在分区裁判监督下可以自行处置。

(十一)各分区计量时,需有分区裁判长、裁判员、本队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队员同时在场,计量裁判计量唱数、记录裁判记录渔获,成绩经分区裁判长、裁判员、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核对无误后拍成图片或视频发至裁判群,成绩上传后不能更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该队渔获总重3公斤并记入违规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组委会举办的比赛。

1.比赛中高声喧哗、酗酒影响相邻队垂钓,经裁判警告3次无效的;

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将无效鱼捕获入护的;

3.带鱼进场、相互窜鱼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4.在比赛中打架、斗殴,扰乱赛场秩序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越位垂钓、越位取鱼经裁判警告1次无效的;

6.使用遥控打窝船打窝和垂钓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7.发现不是本次参赛运动员参与垂钓行为的;

8.发现比赛用竿超过15支的。

十、资格审查

本次比赛将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审查内容包括:

1.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各项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的,不接受报名。

十一、免责声明(选手报到签字即是认可本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签订协议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垂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十二、其他

1.所有参赛队员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比赛期间餐饮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3.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编辑:胡瑾    责任编辑:胡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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