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鉴于实际情况,昆明主城区生活污水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上调。这两项收费上调可行性及调价幅度是多少?4月20日、24日,市发改委将邀请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在兰花宾馆进行听证。
据了解,目前我市现行的主城区污水处理价格为0.8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的污水处理价格为0.75元/立方米,含在自来水价格中一并收取。对于上调生活污水,发改委给出了3个理由。
首先,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要求,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昆明市目前日污水产生量约100万立方米,已建成运行的6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8万立方米,处理率仅为58%。
其次,昆明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巨大,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增加资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滇池流域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为完成这一目标需新增大量的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现行污水处理价格偏低,不能覆盖运行成本,不利于污水处理产业正常发展。污水处理价格中的污水处理费收入,除维持现有污水处理厂、泵站的基本运行和管网维护,支付部分建设债务本金外,无力支付历年欠下的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和偿还剩余建设债务本金和利息。昆明市现行的污水处理价格与同为“三湖”治理重点的太湖流域周边城市(无锡为1.10元/立方米,镇江为1.10元/立方米,常州为1.15元/立方米)相比较为偏低。
昆明市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从2007年7月1日起,按照居民8元/户,流动人口2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120元/吨或1元/人·月标准,由城区环卫部门收取。
生活垃圾处理费上调理由为:目前,昆明市主城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3000吨,东、西郊垃圾填埋场已基本饱和,近期将关闭。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正由卫生填埋转变为焚烧发电。在已建成五华垃圾发电厂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市将建设并投入运行3座垃圾焚烧厂,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较大。
此外,现行垃圾处理费标准偏低,不能满足企业运行成本。由于环卫工作的特殊性,4区环卫部门用工成本提高,加之燃油和维修材料等价格上涨,导致昆明市垃圾处置成本大幅度提高,财政负担过重。以2008年为例,市、区补贴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资金占支出的36%。(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