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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义务教育法9月1日起实施 不允许开设重点班
云南信息报    08-29 17:22:32

    民办学校教科书也应逐步免费 《云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前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云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起实施。今后,被称之为“最牛班”、“名班”的隐蔽性重点班将不允许开设,违者可给予学校负责人撤职处罚。办法规定,学校应均衡编班和配备老师,并就此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布。

    学校教育质量要定期发布

    均衡编班又如何保障教育质量呢?省教育厅副厅长和福生坦言,在素质教育上,教育质量恐怕是目前最大的“短板”。因此,新的《办法》明确,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规定各级政府应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等;为减少学校排名现象,规定学校不得向媒体提供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和高分数学生等情况。

    就其他热点问题,《办法》明确,教师不得有损害学生人格尊严、身心健康的言行,不得要求学生征订规定外的教辅读物等。

    民办学校也应逐步免书费

    就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福生指出,目前,我省公办中小学已全部实现了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新《办法》规定,下一步,民办学校也应逐步免费提供教科书。今后,对县级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的,还应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数量和当地公办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教育经费。

    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规定地方政府要提供平等义务教育。

    在教师权益保护方面,截至今年4月,我省已兑现了义务教育的教师绩效工资,做到了与全国同步。《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校或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规定考试成绩提高幅度,并以此为由不按时发放教师工资。

    开展校舍泥石流隐患安全排查

    我省在《办法》中规定了政府对学校安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学校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并规定,对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学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据悉,今年内,我省排查出的640万平方米D级校舍危房,将提前原定规划时间全部拆除重建完成。同时,我省正按新的排危设防标准,对全省校舍安全展开新排查,今后5年内,将有1500多万平米校舍要实施加固改造。而在近期泥石流频发的情况下,省教育厅与省国土资源厅已经专门针对泥石流隐患对校舍进行安全排查。

    此外,和福生表示,我省还鼓励学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园防突发事件模拟演练。(记者李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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