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从墙角这个洞掉出来的。”指着裂开的天花板,赵女士仍然心有余悸,从天而降的炭火,幸好没有烧到一旁的线路,不然问题就大了。昨日上午10点左右,赵女士家的地板上还堆放着一些已经熄灭的炭火和烧坏的塑料袋。
赵女士介绍,8月份时,老公通过中介,在离他上班不远的菱角塘搬迁组团买了这套二手房。“房子是重新装修过的,所以买房时比其它同样的房子多付了2万元钱。”
“这里本来是烟囱道。”上午11点左右,小区物管在查看事发地之后说,应该是原来的房主在装修时来了个“猫盖屎”,把烟囱道拆除后,在衔接处塞了些塑料袋,随便抹了一层水泥,然后再装了个吊顶给遮住了。
至于楼上烧火的和大爷,物管的工作人员介绍,老人80多岁了,是丽江人。早在1989年老人就在这里居住了,是小区内出了名的拾柴烧火人。“老人一直一个人居住,我在小区物管工作10多年了,从来没见过老人的孩子来过。”该工作人员说,老人每天都会在小区里面找柴火,小区里没了,还会到外面拖些树枝回来,劈成一块块的,堆放在小区里。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伍开国律师认为,鉴于赵女士家损失不大,最好自行修补。另外,针对赵女士买房后状况不断的情况,伍律师建议,在买二手房时,除了要办好常规手续外,对于已经装修好的房子,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时,最好写明相关约定,以便划分责任。(都市时报 记者刘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