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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通安全条例修改听证 违法后可上网缴纳罚款
昆明信息港    08-26 18:55:01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赵茜 随着昆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大幅攀升。为适应市民出行需求,昆明市交警支队决定对2006年以来实施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正和完善,并于26日下午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16名来自人大、政协、相关单位及市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原《条例》共七章八十七条,经修订后,共七章七十三条,其中删除与上位法重复及抵触的共二十九条,新增十五条。

    此次对《条例》的修改,体现了行政机关创新、高效、便民、人性的管理理念。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实施人性化处理,“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无异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修改后的条例既合理配置了警力资源,又节省了社会成本,彰显了人性化立法特点。

    除此之外,《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交通事故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和概括,一是取消了对财产损失的金额的界定,二是增加了“经各方自愿协商并提出申请的”即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条款。

    征求意见稿还中强化了对渣土车和施工车辆的管理。今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强力推进,衍生的渣土车和施工车辆超载、超速、违反规定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渣土车泼洒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成为市民关注焦点,意见稿中强化了对渣土车和施工车辆的管理,由原规范中处罚以罚款为主,调整为对渣土车和施工车辆适用暂扣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在电动车管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学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

  会后,昆明市交警支队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听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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