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办理时间从7月5日至9月3日。
需要申请并且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新考入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申请。
昆明市历来重视贫困学生助学工作,市教育局以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职国家助学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两减免”、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贷免扶补”工作为重点,构建起了贫困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的教育支出压力,保障困难群体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011年,昆明市为4973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贷款2819.3万元,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入学的状况。市政府还投入资金221.4万元,有1282名考入省内外高校贫困新生享受了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2012年,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进行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持相关材料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所在高中学校和学籍所在教育局申请。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昆明市还实施了“贷免扶补”工作,这是一项帮助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举措。2012年,昆明市教育系统承担扶持350名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至今已有23名大学生享受了“贷免扶补”政策,覆盖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学院等10余所高校。
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2009年以后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首次创业人员均可到创业地教育局或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申请方法可向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39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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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新生
资助条件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对象为具有昆明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二)本市户籍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三)父母残疾家庭的本市户籍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本市户籍学生;
(四)父母双下岗或单亲下岗家庭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本市户籍子女;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户籍学生。
资助标准
(一)被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本市户籍贫困新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500元,生活补助1000元;
(二)被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本市户籍贫困新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1000元。(昆明日报 记者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