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民企破除融资难、用地难、审批难、办事难四大障碍
昨日的海埂会堂,洋溢着释放民资活力、激发创业热情的浓厚氛围,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会议强调,要站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富民强省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深化认识、破除障碍、优化环境、创新机制,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云南民营经济跨越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四个翻番”以上和“两个倍增”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仇和、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出席会议。
秦光荣指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走活产业这盘棋的又一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较弱,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总量不大、实力不强、环境不优、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其实质是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文化思想观念落后的综合反映。对此,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重要地位、民营经济助推云南跨越发展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家重要地位的认识。要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各自优势,努力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共同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放手发动、放眼发展、放权服务,开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真正让民营企业成为加快转方式的主战场、调结构的生力军、发展实体经济的大支柱。
“当前,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企业有要求,政府就要有行动。”秦光荣强调,必须狠下决心,着力破除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障碍。一要破除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障碍,确保每年新增贷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二要破除民营企业用地难障碍,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民营经济投资项目用地;三要破除民营企业审批难的障碍,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四要破除民营企业办事难障碍,大力推行无障碍准入、无刁难审批、无歧视办事、无拖延办事“四无”服务。
要彻底改变对个人创业以及民营经济“另眼看待”的状况,处理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两个关系”,优化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主动将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及时曝光干扰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优化正确引导的舆论环境。
“民营经济能否实现大发展,关键取决于在推进方式上能否有新突破,核心取决于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能否有新作为。”秦光荣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努力为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创新财税优惠机制、民营高科技企业扶持机制、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民营企业人才机制、责任分解和督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创新民营企业党建机制,把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实现非公经济党组织全覆盖。
李纪恒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放手放胆、放开放活,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要坚持“非禁即入”,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着力解决市场准入难问题;要简化程序,着力解决行政审批难问题;要创新思路,统筹安排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增加指标,盘活存量,降低成本,着力破解用地难问题;要加大扶持,改善信贷、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着力破解融资难问题;要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现象,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要扶优扶强,走“全民创业”、“集群发展”、“技术进步”、“管理创新”之路,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做强做优;要开放合作,加快“民企入滇”步伐,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鼓励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快做大民营经济总量。要强化领导、优化服务,加强督查考核和问责,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齐心协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走上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发展的轨道。
会议表彰了100户“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100名“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以及10个“云南省十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出席大会的领导还有:张田欣、黄毅、孟苏铁、曹建方、辛维光、赵金、李培、晏友琼、程映萱、杨应楠、孔垂柱、高峰、和段琪、丁绍祥、高树勋、管国忠、曾华、罗黎辉、白成亮、顾伯平、倪慧芳、许前飞、王田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云波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领导李邑飞、田云翔、郭红波、应永生、朱永扬、熊瑞丽、宋黎明、田翎、张显忠、傅汝林、常敏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市级行政中心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全省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近万人参加了会议。(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张锦)
从“草根”到“大树”
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省民营经济经过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拓宽社会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主要任务,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为根本目标,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三个跨越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凡是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经济活力就强,老百姓就相对富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由“拾遗补缺”、“有益补充”发展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多元经济结构中的主力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提升和巩固昆明中心城市地位的需要。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云南民营经济发展中还存在创业氛围不浓、总量规模偏小、产业层次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创业平台建设滞后等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大力营造更好的环境、更好的机制、更好的气候,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和发展活力竞相迸发,让民营经济成为富民强市的主流经济。
要想提高民营企业资产扩张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和开拓经营能力,必须引导民营企业向规模化、科技化发展,同时,要在完善民营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宏观调控带来的困难等方面要有新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顺应形势,抢抓机遇,找准起跳支点,发展支柱产业。
尽管现在昆明的民营经济还是“草根经济”,但只要有正确的政策哺育,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就一定能成为未来的“大树经济”。(昆明日报 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