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红鸾 10月17日,昆明中院召开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2013年度昆明环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绿皮书,通报昆明法院环境审判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及审判效果。据了解,以绿皮书形式公开昆明市环境司法保护状况,在昆明中院乃至全国法院历史上还是首次。
司法手段介入行政执法 加强环境司法保护
据了解,随着昆明经济快速发展,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昆明也面临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系统恶化等环境问题,特别是宜良阳宗海砷污染重大环境公害事件的爆发,凸显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制度设计欠缺、环境行政保护手段单一、行政制裁后劲乏力,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较弱,尤其是对环境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不力,以至环境违法事件频频发生、屡禁不止。昆明中院通过近五年的环保审判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联动机制,据了解,2008年开始,由昆明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公检法相继成立了“环保公安分局”、“环境资源检察处”和“环境保护审判庭”,并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而在全国首创司法与行政执法执法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执法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开创了昆明市环境司法保护的新局面。
8项创新推进昆明环境司法工作
昆明中院环保庭自2008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以来,极积探索,通过以下的8个创新推进昆明环境司法工作,昆明创新做法主要体现在创新审判机制,构建“四合一”环保审判模式,即涉环保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四合一”,结束环境司法权分散行使的状况;创新执法机制,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规范,推动《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统一执法力度,加大对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非法采矿、环境监管失职等环境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创新诉讼机制,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确定公益诉讼人即原告的主体资格,诉讼费用由公益诉讼救济基金提供;并成功审理六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把握案件审理原则,确保案件公正裁判;积极开展环保司法调研,努力打造昆明中院环保庭品牌;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建成首个“昆明环境公益诉讼体”,救济受到侵害的“公众环境权”,让侵权人承担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赔偿金。
据悉,结合创新工作模式,昆明中院环保庭成立起至今年9月20日止,已受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06件,其中民事63件(含公益诉讼6件),刑事38件,行政3件,执行2件。
环境司法保护绿皮书推进环保联动机制
昆明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王向红表示,昆明中院首次以环保绿皮书的形势向社会公开昆明市环境司法保护状况,对加强昆明的环境审判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联动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绿皮书是昆明市中院审判职能的有效延伸,也是实现司法公开的有效手段。
“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的公开,可以让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能够较全面了解昆明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共同关爱赖以生存的家园;有利于总结、理性分析两级法院开展环保审判工作的经验不足,增强环保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拓宽昆明中院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渠道,增强市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王向红说。
据悉,从今年起,昆明中院将于每年年末向社会发布“昆明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及时通报昆明两级法院环境司法保护状况。同时在审理各类环保案件中,注意发现、总结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执法不够规范甚至存在严重瑕疵、生产中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环评及环保设施使用等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及时向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以促进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相关企业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