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已启动上市(挂牌)工作的企业可申报本项扶持资金
近日,云南省工信委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云南省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此次云南共拿出4000万元用来培育中小企业上市,以及奖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
扶持、奖励资金分为两项:云南省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云南省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专项奖励资金。值得一提的是,跟往年相比,此次不管是扶持资金还是奖励资金,均不再是高新企业的专利,全省的中小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以申请。
该通知显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资源和技术优势,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上市(挂牌)前景明朗,已启动上市(挂牌)工作的企业可申报本项扶持资金。
只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的企业,以及实现借“壳”上市,并通过再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云南产业发展的企业,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的奖励。
云南省工信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说:“到目前为止,云南省上市企业有28家。为了鼓励、扶持企业上市,今年的奖励力度比较大,省财政共拿出了4000万元,其中扶持专项资金是1000万元,奖励资金达到了3000万元。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都市时报 记者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