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呈贡区教育局对学校管理考核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制,以此来规范依法办学、按规执教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正风肃纪,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个“一票否决”制即对学校(教师或其他收费主体)向学生及家长乱收费(明令禁止或未批准的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学校教师及管理者体罚学生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内和组织外出活动过程中发生由学校(或组织者)负有直接责任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对违反“一票否决”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规者或责任人的责任,又查学校主要领导及责任领导的责任;扣除违规者或责任人年度岗位履职绩效奖的100%;扣除学校主要领导及责任领导岗位履职绩效奖的60%;扣除所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值10分;违规者或责任人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五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学校主要领导年度履职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年度不能评优、评先,不得提职任用;将违规者或责任人、学校主要领导的违规事项作为履职劣迹记入本人业务档案。(昆明日报 记者余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