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到船房新村停放电动车时,不到两个小时就被收取5元的费用,这比在其它地方停车贵很多。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昆明市电动车停车费标准是:早7点至晚7点单次收费为0.5元,晚7点至次日早7点为1元,包月不含充电是15元。然而,这个规定的价格形同虚设,目前在昆明市区多数停车点的收费都比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要高。
马先生:
不清楚是否有停车费标准
“我只停了不到两个小时,守车人就要收我5元钱停车费,这根本不合理。”马先生说,前天中午12点半他把电动车停在船房新村内,到了下午2点推车离开时,守车的男子却要收5元钱的停车费,并且声称,只要在此处停车一天之内都是5元钱。双方为此争论不休,马先生认为,对方是在乱收费,但是自己也不清楚昆明有没有具体的电动车停车费标准,最后只能自认被宰。
刘女士:
江东花园二期停一天要7元
无独有偶,家住北市区的刘女士说,她在江东花园二期内的电动车停车费一天是7元,前段时间骑车去国际会展中心附近办事,停车费甚至要10元钱。“有的地方停电动车只要2元,有的地方却要收10元,难道没有部门监管这种乱收费的行为吗?”刘女士说,现在骑电动车的人很多,虽说一次收几元停车费不算多,但是长此以往,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新闻延展
昆明市电动车停车费标准为白天0.5元一次,过夜1元
物价部门:发现乱收费可举报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规定,昆明市电动车停车费标准是:早7点至晚7点单次收费为0.5元/辆,晚7点至次日早7点为1元,包月不含充电是15元,包月的规定专指小区内停车收费价格。如带充电则由双方协商,该收费标准只可下浮、不得上浮。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停放电动车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听他们说什么最新规定、规定改了,根本就没有变动,一直是白天0.5元和过夜1元的标准。”
物价部门表示,会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的电动车停车经营者,保护市民合法权益。市民如果发现非机动车停放点保管人员未按照收费标准乱收费,可向辖区所在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投诉。(记者 李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