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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危害大别乱扔 昆明市民可送到健之佳再统一销毁
昆明信息港    12-02 08:00:41

    1日上午8点多,在二环南路与海埂路交叉口处的绿化带草坪上,堆放有100多盒“肠康胶囊”。环卫工人詹先生上前一看,原来这些药品都已过期。

    上午10点多,这些药品已被詹先生用麻袋装了起来,这些药品里,其中一些的包装盒已被打开。药品的盒子上写有“肠康胶囊”的字样,药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份,有效期到2014年9月份。药品说明书上写明,该药功能为清热燥湿、理气止痛。用于湿热泄泻,痢疾腹痛。

    “这些过期药品不仅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要是被小孩拾去了,后果不堪设想!”詹先生说。

    许多路过的市民了解此事后,都在谴责倾倒药品的人。“太不道德了,过期药万一被不法商家捡去充当好药出售就麻烦了,还会危害大家的宠物。”李先生说。

    据了解,过期药品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的有害垃圾。我国《药典》明确规定,药品只要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同时,过期药品还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之一。

    下午,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杨主任说,过期药品不能随意倾倒,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药品是否对环境有污染需要看药的原料,如果是有毒药品和放射药品则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食药监部门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对于诊所里的过期药品,诊所在销毁时需要将销毁数量备案,并留下现场销毁的照片。对于倾倒过期药品的行为被我们发现之后,会要求其改正。”

    杨主任表示:“我们已委托健之佳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然后统一进行销毁。市民可以将过期药品送到健之佳。”(都市时报见习记者 汪雨春 实习记者 张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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