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海鸥被送到拯救中心救治 网络图片
虐鸥游客 网络图片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2月9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对黑龙江游客在昆“虐鸥事件”进行了详细通报,该男子遭到昆明森警“跨越大半个中国”追查,最后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昆明市森林公安提醒市民及游客,伤害或抓捕红嘴鸥以及非法买卖将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非法捕捉20只红嘴鸥将立案。
为尝野味虐杀红嘴鸥2014年12月16日中午12时40分,一名男性游客在海埂大坝使用给红嘴鸥喂食的方法,非法捕猎一只红嘴鸥,致使红嘴鸥翅膀折断。该游客还声称“要带回去烤了吃”,并把受伤的红嘴鸥放进随身携带的帽子里准备带走,挣扎的红嘴鸥掉落在地,被大坝上的其他游客、环卫工及保安发现并制止。尽管云南省濒危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受伤的红嘴鸥进行救治,但它仍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报后,经走访和调查发现,事发当日乘坐某旅游公司大巴跟随旅游团队到海埂大坝游览的游客男子扈某某(哈尔滨人,46岁)有重大嫌疑。
为查清事实真相,2014年12月29日,办案民警专程赶赴哈尔滨,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扈某某进行调查。在哈尔滨森林警方的配合下,扈某某很快被找到。嫌疑人扈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昆明市森林公安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据规定“非法捕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非法捕猎重点保护或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参考《红嘴鸥价格鉴定报告书》对涉案红嘴鸥价值625元的鉴定结论,依法对违法人员扈某某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警方找到我,问我是不是猎捕海鸥时,我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我表示歉意,我接受行政处罚。”扈某说。据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金永志介绍,今后,将按照此标准,对伤害或抓捕红嘴鸥以及非法买卖的行为进行处罚。
非法捕捉20只红嘴鸥将立案
昆明森警此次跨省追查,与红嘴鸥和昆明独特的关系不无相连。
1985年深秋,9000只红嘴鸥驻足滇池后,沿盘龙江首访昆明闹市区。此后30年来,红嘴鸥年年飞入昆明主城区过冬,很多昆明的“80后”、“90后”、“00后”都在红嘴鸥陪伴下长大。因此,昆明人普遍和红嘴鸥有很深的感情,红嘴鸥也已经成为昆明独特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到2007年以后,每年到昆明越冬的红嘴鸥都超过3万只,到2013年达到39260只。
民警介绍,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数量在20只以上的就可立案,而当事人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同时,对任意一只红嘴鸥造成伤害或者捕捉及非法买卖也将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
为保证红嘴鸥在昆明顺利越冬,当地环保、林业、园林、工商、公安、渔政等部门每年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据统计,2014年以来,昆明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专题宣传活动126次、展出展板1135块(次)、发放传单2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440余次。其中,2014年11月以来针对红嘴鸥保护的专题宣传活动32次、展出展板227块(次)、发放传单75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630余次。
另外,昆明市森林公安机关积极争取林业主管部门、共青团、社区、居委会、管委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支持,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红嘴鸥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红嘴鸥聚集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红嘴鸥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多部门多行共同参与、全民关注、相互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2014年11月以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加大巡逻巡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在海埂大坝、翠湖等红嘴鸥聚集区域开展定时和不定时的公开巡逻盘查活动,巡逻中盘查可疑人员和物品700余人、件(次),提醒和制止放风筝、抛撒食物、制造噪音等破坏红嘴鸥安全隐患的行为300余次;在周末、国庆节、新年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每天11时至15时观鸥高峰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市局各部门300余警力在红嘴鸥聚集区域便装巡逻,并在巡逻中制止使用食物喂食、试图抓捕红嘴鸥拍照等破坏红嘴鸥安全隐患的行为70余次。
除此之外,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报警、求助等线索,先后协助省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和各县市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等单位和部门救助受伤红嘴鸥23只。
在此,昆明市深林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树立爱鸥护鸥的良好意识,严格遵守红嘴鸥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捕猎、伤害红嘴鸥的违法行为,在“春城昆明”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的红嘴鸥栖息环境。市民如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森林公安电话65658044,或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