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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昆明信息港    10-29 16:33:2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和《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云政发〔2015〕32号)精神,加强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结合昆明实际,由昆明市科技局代拟起草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意见”)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对《实施意见》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反馈到昆明市科技局创新推进处,并注明所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36381

    创新推进处邮箱:kmk666@163.com

    附:

    1、《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29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2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努力提升科技服务业对昆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为导向、以服务昆明重点优势产业创新为重点,实施昆明科技服务业发展“2977行动计划”。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服务业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完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水平,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促进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把科技服务业培育成昆明创新发展的新业态,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打造辐射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保障。

    2.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市场化机制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增强。以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9大科技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服务业态和产业集群。以滇中新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个主城区和晋宁为核心,形成科技服务业产业基地,实施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倍增计划”,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和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6000家和500亿元以上。

    二、重点发展领域

    3.研究开发及其服务

    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我市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制定《昆明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暂行办法》,构建我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社会开放共享的平台。引导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分析测试机构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面向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攻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

    4.技术转移服务

    整合全市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开放、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昆明)示范基地、昆明技术转移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在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扶持一批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立全市技术转移联盟和技术转移行业组织。扶持和发展一批新型综合性技术交易市场和专业技术交易所,建成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科技成果入市交易。建立具备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5.创业孵化服务

    培育一批专业孵化器和创新驿站等创新型孵化器,认定一批市级孵化器,支持“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昆明市现有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孵化器建立“企业联络员+企业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培养创业孵化服务队伍。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吸引各类投资机构向孵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天使投资、资本市场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加强创业教育,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及各类孵化器在大学生创业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载体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委、人社局

    6.知识产权服务

    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在昆明的全面推行,支持面向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应用”服务,突出保护与应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质押、融资、交易服务及人才培养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市场化运作。探索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模式,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成立服务业知识产权联盟,整合创新资源,搭建沟通平台,提升行业竞争力。支持五华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区”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7.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规划布局。支持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资格认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检验检测服务。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运营。支持搭建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条件资源向社会开放。加强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科技局

    8.科技咨询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评估、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面向市场提供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知识服务。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开放合作的科技信息资源库,开展网络化、集成化、订制化的科技咨询服务,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工商局

    9.科技金融服务

    搭建创投、信贷、债券、担保、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整合集成科技金融优势资源,建立多部门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服务业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深化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产业链融资等各类科技信贷创新试点。支持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信用评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有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增加对科技服务业的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的授信额度。综合运用信贷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的方式,鼓励设立面向科技服务业的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创投基金等机构开展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投、贷、保”联动。

    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财政局、科技局

    10.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展教功能齐全、具有特色和社会影响的精品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建立和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构建开放程度高、延伸范围广的信息化、网络化科普设施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引导支持科普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开发科普产品和科普资源,拓展传播渠道,开展增值服务,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行业发展。强化媒体科普宣传功能作用,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增加科普类出版物比例,繁荣科普创作,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满足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提高公民科学素养。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科协、文化广电体育局、旅游发展委、教育局

    11.综合科技服务

    鼓励科技服务机构联合组建服务联盟,开展跨领域、跨区域合作,集成优势科技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一站式”、“托管式”科技服务,探索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兼并、重组,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向重点园区和产业基地集聚,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专业细分、功能完善的科技服务业集成服务商和集聚区,为重点产业、行业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工商局

    三、重点任务

    12.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各类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成立昆明市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鼓励大中型企业将技术研发部门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实现市场化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推动具备条件的独立科研院所转制,成为科技服务的龙头企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挥优势,成立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业,创办一批中小型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机构培育工作,按照“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营规范化”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基础好、能力强、信用高、有规模、规范化、业绩优的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工信委、科技局

    13.科技服务业聚集示范工程

    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水平高、业绩好的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开展示范工作,形成一批以示范企业和机构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服务业基地,对基地和进入基地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引导创新资源和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向滇中新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省级工业园区等区域聚集发展。打造10个科技要素相对聚集,功能设置合理,产业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业聚集区。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的科技服务聚集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滇中新区、高新区、经开区

    14.科技与金融融合工程

    落实国家科技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将昆明市列入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研究制定《昆明市关于大力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机构加大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支持,设立科技贷款服务中心,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遴选“专优特新”科技服务企业参与昆明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项目,加大科技金融结合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基金,建立“风险金池”等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制度。

    支持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来昆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支持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科技服务企业投保可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样的保费补助。培育科技服务业上市后备企业,缓解科技服务机构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

    15.优质品牌提升工程

    制定科技服务品牌战略和规划,突出主导业务,凸现特色,增强品牌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重点培养、精心打造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面向南亚东南亚技术转移、创新孵化等一批专业化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市级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制定配套的激励政策,重点认定和支持一批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科技投融资等市级品牌科技服务机构。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争创“国字号”品牌。在条件建设、经费安排、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国家和省级品牌科技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工信委、质监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16.创新文化传播工程

    推进创新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创新意识,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科普场馆和科普(精品)基地建设,鼓励科普作品创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等,加强创业辅导,培育创客文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昆明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创意创作、设计制作、展示传播、消费体验等环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培育一批民族文化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加强文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增强对文化事业的服务能力,促进面向南亚东南亚文化交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工商局、工信委、科技局、五华区

    17.“昆明2025”再制造创新工程

    以“互联网+”为模式,充分发挥和提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资源,提高我市创新设计能力。实施“昆明2025再制造创新工程”,在传统机械制造业、三维(3D)打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设计示范,全面推广应用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技术。加强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克信息化设计、过程集成设计、复杂过程和系统设计等共性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计工具软件,建设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建设若干具有特色影响力的创新设计示范机构和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代工企业建立研究设计中心,向代设计和出口自主品牌产品转变。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18.创新型县(区)示范工程

    围绕建设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区域,实施“创新型县(区)示范工程”。以昆明市创新型县(区)为重点,选择产业特色鲜明、科技服务需求广阔、科技基础较好、示范效应强、特色鲜明的区域,培育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域,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统筹科技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试点区域积极探索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营造科技服务新生态,到2020年规划培育5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市级科技服务业聚集区,提高全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滇中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县(区)

    四、政策措施

    19.简化前置审批

    研究出台《昆明市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后补助等方式加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健全市场机制,放开放宽科技服务业对外资和民间资本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前置审批,放量发展,落实各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立符合市情、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科技局、工信委

    20.健全市场机制

    研究制定《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形成全市统一的征信平台,强化征信科技服务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科技服务改制,促进股权多元化改造。按照国家推进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工作部署,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科技服务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工商局

    21.强化基础支撑

    完善科技统计制度,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制度。建设昆明市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科技报告、创新调查报告、共享科技资源等信息。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网络,定期发布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鼓励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房产兴办科技服务业;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闲置划拨土地及其上面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科技服务业创业发展的,可继续保留划拨使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逐步实现科技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统计局、发改委、国土局

    22.加大财税支持

    落实国家、省对发展科技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办法,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服务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一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其他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加大落实力度。在昆明市科技计划框架体系内设立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鼓励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23.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创业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帮助科技服务企业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昆明市财政购买专业化科技服务实施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

    24.加强人才培养

    面向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建立科技服务业人才库。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调整相关专业设置,加强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培训机构与科技服务机构共建科技服务业人才联合培养基地。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依托各级科协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完善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对职业资格认定应采取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科协

    25.深化开放合作

    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种质资源、科学数据等向社会开放共享。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收购国外研发机构的省内企业,按照收购合同金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的我市企业,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推动科技服务企业牵头组建以技术、专利、标准为纽带的科技服务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外商到我市投资设立专业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来昆明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投促局、外(侨)办

    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协调推动科技服务业改革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分工任务的具体措施,为科技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科技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对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情况

    《实施意见》的起草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具体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昆明市实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服务业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把科技服务业培育成昆明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构建面向西南的科技服务体系而拟订。

    二、起草过程

    昆明市科技局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成立了文稿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精神基础上,6-7月份学习和借鉴了广东、河北、吉林、湖南、山东、北京等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先进经验;7-8月份深入贵研铂业、云锡、云铜和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等企业进行调研,到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政研室等多部门听取意见和采集数据,并开展《实施意见》稿的起草工作;9-10月,起草小组就《实施意见》展开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即将向各县区、各开发区和市发改委、市委改革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政研室等多个部门的进行征求意见;也将通过媒体、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举行听证会。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上报政府。

    三、文稿的核心内容和重点说明事项

    《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为导向、以服务昆明重点优势产业创新为重点,实施昆明科技服务业发展“2977行动计划”。即以滇中新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五个主城区及晋宁县为核心,形成科技服务业产业示范基地,实现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和营业总收入2个翻番。以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9大科技服务业为重点,以市场主体培育工程、科技服务业聚集区示范工程、科技与金融融合工程、优质品牌提升工程、创新文化传播工程、“昆明2025”再制造创新工程、创新型县(区)示范工程等7个工程为行动,以简化前置审批、健全市场机制、强化基础支撑、加大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培养、深化开放合作等7项政策措施为保证,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服务业态和产业集群,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倍增计划”,使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和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6000家和500亿元以上。

    《实施意见》需要重点说明的事项是: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约为2752家,销售收入195.63亿元,从业人员约为6.8万人。通过数据分析,通过《实施意见》的执行,有望实现倍增计划。

    ——起草小组注意到,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是未来科技服务业新常态和发展方向和手段,因此,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到“十三五”末期,应可实现基于网络的、门类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

    ——起草小组也注意到绝大部分科技服务业服务本地化的特点,因此,《实施意见》也建议大力扶持本地科技服务业发展,但也不排斥外地科技服务业进驻昆明市,以增强昆明市科技服务业整体实力。

    ——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实施为昆明市科技服务业走出去提供了保障,指明了方向,因此意见中也将科技服务业走出去作为重点。

    通过实施“倍增计划”,到2020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从业单位和服务节点达6000家,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0%,培育5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市级科技服务业聚集区,提高全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使科技服务业成为昆明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主要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服务专业化、功能综合化、结构网络化生物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产业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先进科技服务产业基地。

    此说明。

    市科技局起草小组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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