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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部署防汛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昆明信息港    07-11 23:38:25

    7月11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防汛专题会,传达交通运输部和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防汛工作的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今年汛情的严峻性和防汛减灾工作的艰巨性,发扬拼搏精神坚决打赢防汛攻坚战。全系统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动员、全面备战、严阵以待,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实抓好预警预报、查危排危等工作,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异常气候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防范应急措施,扎实做好防汛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建、养、运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汛措施,有针对性开展防汛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的养护管理、治超管理和危桥险路巡查,落实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的防汛措施,重点完善农村公路防汛的薄弱环节。运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督促客运站加强客运车辆性能检查,做好应急运力科学调度,确保重点物资运输顺畅。海事部门要加强港口、船闸、码头、渡口、船舶和重点航段的安全监管,加大巡航监控力度,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出现重大险情事故时及时报告信息、快速妥善处置。要加强与省防汛指挥部联系,推进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保障信息畅通。(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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