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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于9月18日10:00至10:15试鸣防空警报
昆明信息港    09-12 08:26:49

    为增强市民防空意识,做好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三类: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

    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活动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试鸣防空警报期间正常的社会秩序。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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