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风就国家赔偿申请一案,不再上诉。昨日,钱仁风的代理律师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支付国家赔偿金申请书》和《司法救助申请书》,申请领取172万余元国家赔偿金,并申请不低于8万元司法救助金。
2002年,昭通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当年幼儿园里17岁的保姆钱仁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无期徒刑。去年12月21日,省高院下达再审判决书,钱仁风被无罪释放。
今年8月9日,省高院向钱仁风的代理律师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将支付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22万余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合计172万余元。
昨日,钱仁风的代理律师杨柱表示,钱仁风接受了省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表示不再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昨日,钱仁风的代理律师已向省高院递交了《支付国家赔偿金申请书》和《司法救助申请书》,除申领17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外,还向法院提出了不低于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用于修缮住房。
杨柱说,他们已向省高院提供了钱仁风的银行卡号,《支付国家赔偿金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钱仁风就能拿到国家赔偿金。
9月12日,钱仁风从广州回到昆明,今日将从昆明回昭通老家。钱仁风说,她请了一个月假,要陪父亲和家人过一个中秋节。这次中秋节,也是自她被关进监狱十多年来,第一次与家人团聚。(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实习生和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