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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拟每年考评学生资助工作 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昆明信息港    10-31 22:23:49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昝娟娟为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资助政策惠及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昆明市教育局拟于11月18日就《昆明市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听证。《办法》指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将每年开展一次,有虚报、冒领、挪用、套取专项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一票否决。

    《办法》提出,昆明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评估法。

    绩效考评指标设一级和二级指标,参照“昆明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各项指标分值,根据落实情况逐一打分汇总形成总评分。评估内容分指标计算得分,共分3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机构建设和条件保障25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比重最高,共50分、管理与监督25分。

    梳理“昆明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发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考入高校贫困新生、大学阶段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自主创业“贷免扶补”及其他资助工作,财政资金拨付落实及使用情况均占考评的重要分值。

    《办法》将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总分在90(含)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资助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并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经验的县(市)区将给予奖励加分,最多加5分。有虚报、冒领、挪用、套取专项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县(市)区一票否决,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县(市)区所辖学校中超过1/3(含1/3)的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被省、市及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县(市)区,不论最终得分多少,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昆明市学生资助工作考评成绩最终将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评先选优”、安排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奖补经费的重要依据、作为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年终目标考评的依据。

    10月31日—11月25日,《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联系人:顾云芳;联系电话:0871-67411804、63963200;传真:0987-639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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