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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虚报等实行一票否决
昆明信息港    11-19 09:59:44

  昨日,昆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昆明市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修订)(征集意见稿)》(简称“办法”)听证。为确保资助政策惠及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法明确对主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评。考评主要采取量化评估,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进行。考评满分100分。绩效考评不满60分者,市教育局将要求限期整改。

  量化评估总考评分共100分

  办法提出,各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评估法。绩效考评指标设一级和二级指标,参照各项指标分值,根据落实情况逐一打分汇总形成总评分。其中,一级指标分为机构建设和条件保障、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管理与监督3项。二级指标则是在一级指标基础下进行进一步细分,共计18项指标。总考评分共100分,其中,机构建设和条件保障占25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占50分,管理与监督占25分。各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每年开展一次,采用各地自评、市教育局组织检查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不合格的县市区要限期整改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含)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虚报、冒领、挪用、套取专项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县(市)区一票否决,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县市区所辖学校中超过1/3(含1/3)的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无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被省、市及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存在以上情况者不论最终得分多少,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办法明确,市教育局将对考评情况予以通报,对考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考评成绩,将重点运用到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作为安排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奖补经费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年终目标考评的依据。(都市时报记者 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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