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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商贩打出“假褚橙”标语卖橙子 律师:是否侵权还不好界定
昆明信息港    11-30 23:38:50

街头商贩打出“假褚橙”标语卖橙子 律师:是否侵权还不好界定

    “假褚橙,甜过初恋,甜过伤心。”为吸引顾客,红菱路蔡家村农贸市场外,一售卖橙子的商家打出这样的宣传标语,其所卖橙子个头较小,售价13元/公斤。对于该商家的做法,有人觉得侵犯了正品的商标权,有人觉得商家挺实在、有创意,也有人认为商家的做法不妥,这事你怎么看?

    商家打出“假褚橙”宣传标语

    11月30日上午,市民姚先生路过红菱路蔡家村农贸市场外时,发现一件“好玩”的事,一售卖橙子的摊位前面,商贩打出了这样的宣传标语“假褚橙,甜,甜过初恋,甜过伤心。”姚先生觉得既好笑又可气。“广告标语很有意思,把橙子的甜比做初恋,确实能吸引顾客的眼球,但使用假褚橙做宣传标语,有些不妥。”姚先生说。

    下午2点多,红菱路蔡家村农贸市场外,售卖水果的摊贩较多,售卖橙子的摊点也较多。在其中一个售卖橙子的摊点前,贴了一张长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的纸张,纸张中间写有一个大大的“甜”字,“甜”字上方是几个小字“假褚橙”,左右两侧则分别写有“甜过初恋、甜的伤心”几个字。

    该摊点的橙子个头较小,宣传标语吸引了几名顾客前来询价,价格为13元/公斤,顾客品尝后,觉得味道很甜。为何要打这样的广告?老板保先生表示:“多家竞争,为吸引顾客才想到这样的法子。”

    这样打广告,保先生并未觉得不妥。“实话实说,有什么错,如实告诉消费者。橙子是玉溪的,种植橙子时,嫁接了褚橙的枝条,跟褚橙有点关系,但不是真的褚橙,所以这么宣传。”保先生补充:“广告已打出2周了,确实吸引了不少顾客。”

    消费者有人反对有人赞成

    对该商家的做法,有人反对也有人赞成。市民伍女士觉得:“宣传标语要创新而不是恶搞、诋毁其他品牌,使用“假褚橙”来宣传自己的橙子,有点诋毁正品的意思,和正品做比较,言外之意,不是褚橙也可以很甜?借褚橙宣传自己,动机不纯。”

    市民刘先生则表示,商家很诚实,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存在欺骗的行为,同时也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宣传标语有一定的创意。“虽用了假褚橙3个字,但也无伤大雅。”刘先生说。

    也有市民觉得,商家这样的做法,本想吸引顾客,但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但没有吸引顾客,还给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购买商品,最怕买到的就是假货,‘假褚橙’很容易引起歧义误会,会让人觉得是不好的橙子,要我就不会去购买。”市民陈女士说。

    律师:商家做法不妥 是否侵权不好界定

    对此,褚橙销售商云南实建果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王先生表示,该商家的做法应由市场管理部门管理。“商家所说的,他们的果树嫁接了褚橙的枝条是不可能的,消费者不要亲信。”王先生说。

    除借用褚橙的名字宣传商品外,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模仿外包装、模仿二维码等情况。对此,王先生建议广大市民,购买褚橙时,请到正规授权经销商点购买。目前,昆明共有247家经销商在售卖正品,市民可通过官网或官方微信查询授权的经销店。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文杰表示,商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但做法有些不妥,是否侵犯正品的相关权利,不太好界定。(都市时报 记者汪雨春 文 首席记者张玉杰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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