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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失业保险费率个人缴费下调0.1%
昆明信息港    12-04 21:31:29

    对于上班族来说,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是衡量这个单位好不好的标准之一。今年以来,为了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全国各地不少城市都出台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办法。日前,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计算,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低。其中,失业保险费率方面,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

    失业保险费率个人少缴0.1%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方案将从今年5月1日起计算,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方面,此次调整费率的对象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其中,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

    相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而言,失业保险费率的阶段性调整对个人工资来说会有一定影响。此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得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将执行该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缴费率由2%下调为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将持续下调

    其实,这并不是云南省第一次对社会保险费率进行降低,自去年10月1日起,云南省下调了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93%下调到0.75%,生育保险费率从0.8-1%下调到0.5%。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测算,降低两项保险费率后,去年10月-12月,云南省减少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约1.21亿元,2016年预计减少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约5.22亿元。

    今年,除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事业保险费率以外,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政策也将继续执行。同时,全省各人社单位也将加强基金监管,规范运作并确保基金安全。

    此次政策执行后,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前提下,将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前接受采访时,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钟仁耀表示,降低单位社保缴费率,对经济发展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降低社会保险汇率,实际上也就意味着降低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可以增加企业对劳动力的雇佣数量,促进企业的整体就业。”(都市时报 记者李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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