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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社违规报销接待费用150.54万元
昆明信息港    04-14 21:15:32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省纪委通报了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6年期间,省供销社违规在所属单位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报销接待费用共计150.54万元、列支1399.3万元用于本级公务支出;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违反全国供销总社有关规定,违规超比例、超范围发放奖金421.47万元;未将2015年省供销社办公楼租金收入82.34万元入账,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用省供销社在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20万元购买茶叶送礼;违规出借财政专项资金化肥补贴2000万元用于社属企业进行投资;个别社领导违规在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报销因私费用,多次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

    省供销社党组受到检查、通报问责处理;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处分;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段继红和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丽安,以及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晖和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屈华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和润培和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崔红,以及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金彦和副巡视员许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发现并纠正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对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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