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云南 正文
怒江发布预防夏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怒江大峡谷网    05-09 10:18:26

    怒江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5日发布预防夏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公告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公告提醒,随着气温升高,各类病源微生物生长繁殖较快,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广大人民群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进入夏季应加强室内环境卫生清理,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要选择卫生环境好、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食用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饮生水。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 12331。

    公告指出,要慎食5类食品以防食物中毒。一是熟食品应彻底加热,隔顿、隔夜的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二是慎食街头熟食。购买熟食一定要到有合法资质证照和冷藏设施的超市或零售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其色泽、气味,尽量少购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等。三是盛夏气温高、雨水较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是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最好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四是谨防芸豆(扁豆)等中毒。生芸豆(扁豆)中含有一种叫做血球凝集素的有毒蛋白,这种毒素在高温时可被分解破坏,若食用半生半熟的芸豆(扁豆)则会引发中毒。五是不要生食水产品。水产品一定要烧熟加热,蒸煮时加热至 100摄氏度并持续10分钟以上;水产品烧熟至食用放置的时间不要超过 2 小时,不要食用死亡水产品。

    公告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单位、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红白喜事宴请和大型会议活动涉及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以坚持预防为主,慎防食品安全事故。群众因不慎误食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尽快到医院接受救治。

编辑:    责任编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