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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前后50米停车被抓拍罚1000元?违背《交通法》
昆明信息港    06-03 10:28:37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记者 黄朝红) 昨天,微信朋友圈都在转发一条关于占用公交站台要被抓拍、并严厉处罚的“消息”。这条“苦口婆心”劝导大家小心被抓拍的消息,尽管是谣言,但其初衷还是好的 ,希望驾驶员遵守对公交专用道、公交站台的管理,不要被抓拍。

    传谣:公交站台50米内停车要重罚

    消息是这样说的:“从2017年6月1日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抓拍到,最高可处罚1000元。”消息称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法记录系统。

    释法:朋友圈传播内容违背《交通法》

    据介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去年11月1日开始,确实在几条线路的公交车前挡风玻璃下方安装了“执法记录仪”,也就是上面介绍的,公交车驾驶员通过手动抓拍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在公交站台或前后30米停放,妨碍公交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可实时传输到市交警支队科信处,审核后录入违法记录系统,可以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是:一、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二、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可以看出,微信传播的消息中,对公交站台前后“控制区域”描述发生错误,不是50米,而应该是30米。此外,对被抓拍最高处罚1000元的金额,也报道有误。根据《交通法》规定,昆明对抓拍到的占用公交专用道、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与《交通法》一致。

    现状:南屏街广福路公交确实可抓拍

    昆明目前仅在几趟公交车上安装了执法记录仪。目前,在南屏街西弧线上抓拍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线的违法行为较多。交警将南屏街西弧线狭窄的路面使用硬隔断分为2条,靠外为公交专用、靠内为社会车辆使用,但几乎所有出租车都占用外侧的公交专用道,方便乘客下车;而很多私家车也不看路边标志,习惯性驶入公交专用道 ,将被处罚100元,请驾驶员特别注意这个细微的差别。

    另外,广福路作为昆明里程最长的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在各个路口上空设置的监控设备,也可对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以及一二一大街的路口监控,同样可抓拍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违法行为,可以罚款100元。

    新闻背景

    昆明去年11月起抓拍处罚“四类”交通违法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交警部门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采用两种方式,对“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查处。

    除利用路口及路段上的“电子监控卡口”“高清摄像头”等电子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对市区道路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外,昆明交警将向公交车发放行车记录仪,由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然后交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首批公交抓拍系统将安装在116路(眠山至南屏街西口)公交车;十一之后,系统将在各条线路的公交车辆上安装。

    据了解,为让广大公众知晓这一管理措施,在措施实施后的一个月内(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教育期,在此期间电子眼抓拍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从11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处罚方案: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150元、记2分

    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罚款100元

    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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