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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使用报废拼装车接送学生从严查处
昆明信息港    06-07 18:39:11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云南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其中称,要“清零”道路运输企业、营运客货车、校车安全隐患,6月底前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今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约98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专项整治行动6月1日起11月30日止

    云南省安委办在通知中称,今年以来,我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临沧市“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37人受伤,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7个省份之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按照方案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6月1日-6月10日为组织发动阶段,6月11日-10月31日为全面推进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总结完善阶段。

    全省要按照“认真、严格、严肃”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警示曝光、社会共治联动、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系协调工作。各级安委办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使用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从严查处

    全省要“清零”道路运输企业、营运客货车、校车安全隐患。从6月份开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每月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检查“两客一危”车辆监控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情况,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定期检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客车轮胎、应急出口通道和逃生锤、灭火器的配备情况等。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每月要牵头集中排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营运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加强提示告知整改。

    6月底前,由各级教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从严查处后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全省要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约98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和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16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部分,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

    此外,要排查整改隧道安全隐患、路口交通隐患、汛期安全隐患。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山区道路、桥梁等重要路段、节点的排查,对可能出现塌方、泥石流、水毁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路段,要评估风险,提出防范预案,设定绕行线路。不宜通行的,要及时调整客车、校车运行线路或暂停营运。

    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

    全省还要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彻底取缔小型客车车窗贴膜;集中整治高速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农村公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要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执法,其他执法站每天上勤不少于6小时,强化现场查处,从严执法处罚。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农村有关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过往小(微)型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五类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集中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整治重点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重型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

    严重违法驾驶终生禁驾并予以公告曝光

    各地要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要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事故案例,推送给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

    对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记录突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要进行警示教育。典型事故要开展深度调查曝光和追责,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倒逼责任推动整改。

    连续3次违法总量排名前十的“两客一危”企业,要进行挂牌督办,责成属地政府落实督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监管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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