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给昆明旅游形象抹黑的人要小心了!为规范昆明旅游治安秩序,维护旅游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昆明市旅游业对外形象,促进旅游市场转型升级,昆明警方将开展全市旅游治安秩序整治活动,市民可随时拨打报警电话110、0871-65176172举报旅游乱象。
此次整治行动,昆明警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针对旅游市场治安实际问题,开展以涉旅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重点旅游区域治安整治、涉旅案(事)件打处、旅游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为重点的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
“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治安秩序,维护旅游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昆明市旅游业对外形象,促进旅游市场转型升级,营造祥和、文明、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促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开展全市旅游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维护旅游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旅游治安秩序治理,加大对各类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旅游者应当尊重当地的风俗文化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
三、不得在旅游景区景点、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强行拉客、喊客、反复纠缠游客,扰乱公共秩序。
四、不得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在向游客提供服务过程中诈骗、敲诈勒索游客财物或故意损毁游客财物。
五、不得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六、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景区景点或者乘坐旅游交通工具。
七、不得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故意损毁景区景点公私财物。
八、不得在旅游活动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九、严厉打击破坏旅游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报警电话110、0871-6517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