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交警二大队骑巡队民警巡逻至一二一大街西站立交桥下层时,发现有天然气置换围挡挖掘施工,围挡区域约170平方米左右,严重影响道路通行。
6月20日下午,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二大队对该公司施工方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6月10日当天,交警二大队骑巡队民警发现后,随即要求现场负责人出示施工审批文件,但施工方未能出示。民警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审批手续。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实施的“未按规定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或未在公安机关部门同意范围内施工”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二大队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
昆明交警提醒:需要占道施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办理占道审批手续,未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占道施工。(春城晚报 记者吕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