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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国税局对于玉溪华业商贸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惩戒案例
信用云南    06-22 10:05:00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6月查结意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该案件具体处理情况如下: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玉溪华业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50份。玉溪市国税局根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50份,金额合计109,771,996.16元,税额合计18,661,238.75元,确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受票方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云国税发〔2014〕266号)以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向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进行公布审批推送;公布该公司纳税人识别号、法人代表和实际负责人姓名和虚开发票代码;该案已涉嫌《刑法》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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