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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香园江氏兄弟纠纷案”二审听证 江勇否认侵权
昆明信息港    07-01 09:49:33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经历了合伙纠纷、财产分割诉讼之后,桥香园江氏兄弟之间又打起了名誉权纠纷的官司,弟弟江俊状告哥哥江勇在门店上张贴的漫画、通告,丑化了自己的形象,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江俊要求江勇销毁张贴的通告和漫画,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1元损失。诉讼请求一审被驳回后,江俊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听证。

    江俊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改判。他认为哥哥江勇张贴的“通告”内容不仅涉及桥香园合伙协议纠纷,还包括“伪造签名事件”、“关闭蒙自门店事件”等内容,而且涉及不少虚构内容。

    另外,江俊认为,江勇在“通告”中使用“卑鄙”、“逍遥法外”等具有贬义色彩的词句形容自己,再配合夸张的漫画,有意丑化了他的人格、形象。同时,他认为,张贴大字报的桥香园门店均位于公共场合,且全在昆明的核心商圈,人流量大,传播面广。

    而对于弟弟的说法,哥哥江勇则认为,首先,之前双方之间就已经达成协议,张贴的“通告”已经拆除。“通告涉及的内容均是事实,并无不实之处。”江勇说:“由于弟弟江俊有错在先,张贴通告只是想告知公众。”另外,他认为,“通告”中并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江俊人格,不存在名誉侵权行为。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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