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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到202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将达到40%以上
中国兰州网    08-16 09:03:46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兰州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

    探索示范为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

    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优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置,通过建设综合型立交、人行过街设施、高架式道路、下穿式通道和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实行单向交通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进一步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建设改造力度,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路网密度。探索示范为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不断提高人行过街设施的舒适性。

    解决交通信号灯不明确等突出问题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解决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道路交通标牌相互遮挡和被树枝遮挡等问题,提高道路交通标牌为外地人员通行指示的准确性。

    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

    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停车泊位供给。按照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车辆分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逐步建立公安交通集成指挥系统

    加快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建设。推动城市综合交通指挥平台建设,整合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资源平台,逐步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综合指挥、勤务调度、应急处置、交通引导、实时监控一体化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系统,实现对城市道路交通的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推广应用智慧城市交通系统

    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社会协同共治的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渠道。推广应用智慧城市交通系统,在互联网PC端和移动终端上实现交通路况、交通诱导、交通管制、占道施工等交通信息及时发布,便捷查询城市公交、城市公共自行车、城市轨道交通等信息。

    严禁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

    实施精细化交通组织。试行早晚高峰时间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单向交通组织、快速路匝道进出口控制等管理手段,治理交通拥堵节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严格控制道路开发和占用道路等行为,规范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严禁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保证行人正常通行。在斑马线前,醒目喷涂相关文字,提醒驾驶人员礼让行人。

    推动“零距离”换乘

    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制定相关扶持措施,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发展,鼓励使用低能耗、乘坐舒适的新型公共交通工具。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倡导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推广港湾式公交候车岗亭。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推动“零距离”换乘,改善城市公交的通达性和便捷性。

    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需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科学合理分配道路通行路权,形成立体化、网格化、系统化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出行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提高行人通行的舒适感和安全感。鼓励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强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兰州日报 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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