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不以人的切身体验作为第一位的要素来考虑,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就会处处受堵,光鲜的城市就只是一堆钢筋水泥的堆砌,人们只是假装在生活。
9月19日,昆明市规划局组织召开《昆明市街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成果专家评审会,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导则”中有很多建设性的条款,比如人行道公交站不宜设广告牌、大流量道路应设过街天桥、80%的女性被访者希望增加遮荫设施等。
《导则》中对于信号灯的设置建议可能更加让人有感触:“双向6车道及以下道路交叉口,信号灯周期不应超过120秒,行人等候时间不宜超过70秒。”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屡屡会碰到不抢着时间过马路,绿灯时间根本就不够用的情况。而问题的症结归根到底在于,城市街道设计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失之草率,没有以人为本。
城市街道设计应以人为本,因为人是城市的灵魂,城市的创造者、建设者、使用者、延续者以及更新者,都是人。如果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不以人的切身体验作为第一位的要素来考虑,那么只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二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处处受堵,光鲜的城市却犹如一堆钢筋水泥的堆砌,人们只是假装在生活。
近年来,为何我国有那么多的“短命建筑”?为何英国的建筑平均寿命可达到132年,美国的建筑平均寿命亦可达到74年,而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须知,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与此同时,为何无论置身于哪个城市却总有在同一个城市的感觉?大体就在于城市建设过于机械化,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又偏重于以为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豪华的广场、满大街的汽车等才是城市的标配,人的体验则显得没那么重要。
记得听一位学者说过,他在上大学的时候他的专业老师带着学生进行规划设计时,边设计边与学生一起不断地在规划现场中漫步体验,从不同角度以人的真实尺度去体验怎样设计可以听见什么,看见什么,碰见什么;怎样设计可听不见什么,看不见什么,碰不见什么,从而塑造出宜人的城市空间。城市街道设计大抵也应如此,一景一物的设计都应以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为准则。
在新型城镇化的语境下,城市街道设计应该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迈进,现有的规划设计都应该进一步完善。而规范化、精细化之余,更应该本土化、个性化,应该与本地历史文化紧紧结合,制造出人情浓厚的居住环境。惟其如此,城市才会让生活更美好。(春城晚报评论员刘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