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云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通过1-2年的努力,全面推进省国资委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方案》指出,要重点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突出国有资本运营,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功能定位清晰、运作机制规范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发挥国有资本运作对实体产业投资的辐射拉动作用。
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提高上市直接融资能力,完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效互动的国有资本运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有效实施资本运作,促进国有资本集中统一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重点改进监管方式,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要求,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调整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加强重大问题研究、企业章程动态管理、投资方向引导、企业改革与资本运营指导、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股权多元化企业股权代表管理等职能。充实监督专门力量,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形成监督闭环。
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通过取消一批监管事项,减少事前审批和备案,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同时,重点强化监管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和监督检查链条,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促进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提升,切实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运营评价和监督检查成果在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运用。
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投资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构建权责明确、痕迹清晰、约束有效的企业经营投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