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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17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增长基准线连续3年下调
昆明信息港    09-23 23:46:26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李瑞莹) 工资指导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制度,一般由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建议。继云南省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后,日前,昆明市人社局也在官方网站发布了昆明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7%、下线为3%。其中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连续3年下调。

    据了解,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除了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促进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一种手段之外,也是为了企业与职工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协商结果与社会经济发展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协调,以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今年昆明市发布的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云南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保持一致。而从与往年的横向对比情况来看,和2016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上线和下线不变,基准线下调1%,而从2015年至今的情况来看,昆明市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已自2015年来连续3次下调。

    此外,据了解,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不一样,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一般来说,工资指导线的贯彻主要是在发布工资指导线后,由企业和职工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方式来落实,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参考,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考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的,可以参考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其中,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下线增长职工工资的,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同时,各类企业要根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及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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