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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殡葬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破题之举
云南日报    09-28 09:05:01

    今年8月28日至29日,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在玉溪召开。会上,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充分肯定了云南省、玉溪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玉溪市在农村人口占比大、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市火化区火化率100%和骨灰100%进公墓的殡改成效实属不易,其经验做法值得在全国进行总结推广。全国民政部门要学习“玉溪经验”,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大格局,推动殡葬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建章立制

    聚力落实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一段时间以来,玉溪市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加快,但城乡丧葬习俗并未与时俱进,乱埋乱葬、游丧办丧、坟墓围城等陈规陋习,严重制约了文明社会建设进程。

    针对这一情况,玉溪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殡葬改革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破题之举,高位统筹、协同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宣传、压实责任、夯实措施、聚力落实,以建设公益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2013年以来,玉溪市累计投入10.244亿元,共建成9个殡仪馆、11个经营性公墓、67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2015年3月起,全市火化区火化率实现100%,骨灰100%进公墓。2015年11月,全省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在玉溪召开,殡改“玉溪经验”在全省推广,得到国家民政部的肯定。

    五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人大政协全力支持、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责任全覆盖。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小组”“五级书记”抓殡葬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殡葬改革作出批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现场检查指导;与各县区签订殡葬改革、乱埋乱葬清理整治责任书。组建殡葬执法队伍,依托殡葬管理信息员,及时掌握逝者遗体的处置和火化后骨灰去向,把违规殡葬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殡葬需求。

    五年来,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补齐制度短板,使殡葬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新平、元江、峨山三个民族自治县殡葬改革方案由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民族立法护航改革;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每年组织代表、委员对殡葬改革开展专题询问、质询、视察、调研。

    五年来,全市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干部职工以殡葬改革“主人翁”意识带头宣传好、执行好、带动好、示范好,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党员干部首先不做,在推动殡葬改革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五年来,玉溪市已建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制度,县区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给予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补助5000元。2013年以来,全市共补助惠民殡葬资金1.31亿元,让群众共享殡葬改革红利。

    突出重点

    多路推进

    峨山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2014年,峨山县殡葬改革正式启动。该县坚持把全面推行火化、骨灰集中安葬作为殡葬改革的主攻方向,把改善民生、惠民殡葬作为殡葬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把创新实践作为殡葬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把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作为殡葬改革的落脚点,形成了领导有机构、管理有队伍、整治有依据、考核有标准的工作格局,全县殡葬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火葬区全县100%覆盖,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0%覆盖,遗体100%火化,骨灰100%入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的工作目标。

    峨山县委、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6500万元,建成玉溪市一流的天泉林园经营性公墓;投资2500万元建成8个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和74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公墓均配备了管理人员,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墓碑全县统一进行招投标,实行一个标准、一个价格,统一收取墓碑费用和护墓管理费。护墓管理费由乡镇(街道)农经站统一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规范。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投资2200万元建成峨山县殡仪馆,满足了丧属治丧需求。

    2014年7月1日,澄江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率先在全市实现4个100%,即辖区100%为火化区,火化率100%,遗体火化后100%进入公墓安葬,项目建设迁坟100%进入公墓。通过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理念,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澄江县值得一提的是: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建立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制度和县、镇、村、组四级联动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联络体系,确保了死亡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各级干部能第一时间入户开展群众工作。设立了殡葬管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突出重点,着力攻坚是玉溪殡葬改革工作一大突出亮点。近年来,玉溪市遵循“节地生态、绿色环保、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殡葬工作理念,紧扣公益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六项重点工作,殡葬改革纵深推进。

    着力公益殡葬建设。每建一个殡仪馆,市县财政按6:4比例投入建设资金。每建一个乡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市财政分别补助40万元、20万元。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殡葬设施建设资金10.24亿元,建成9个殡仪馆、67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1个经营性公墓,实现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着力阳光殡葬建设。科学划定火化区,覆盖范围占国土面积、总人口的70%和80%。全市实行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程序、承诺、监督“六公开”,有效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

    着力惠民殡葬建设。制定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政策,全市国家公职人员除外,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补助5000元),全市累计补助殡葬惠民资金1.3亿元。

    着力法治殡葬建设。市级成立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县区组建殡葬监察大队,严厉打击违法现象,有效规范殡葬行为,全市累计平毁活人墓34345冢、迁移实坟1285冢。

    着力绿色殡葬建设。全面推行火葬,大力推进树葬、花葬、塔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提倡文明治丧、低碳祭扫。据统计,全市节约土地约8万平方米、群众节省丧葬开支7亿余元。

    着力人文殡葬建设。玉溪把殡葬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殡葬新风,全面推动了人文殡葬健康发展。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和生态节地葬新观念、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封建迷信丧葬活动,自觉接受现代文明的殡葬方式,

    今年是玉溪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关键之年,玉溪明确提出:2018年3月1日前,全市殡葬改革实现“四个100%”的目标任务,即全市辖区100%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工程及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到2020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记者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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