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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至次月1日 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周边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昆明信息港    10-27 11:32:4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昆明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0月29日至11月1日第78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秋季)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技术(秋季)博览会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开展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2017年10月29日0时起至11月1日24时期间,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南绕城高速—昌宏路—环湖东路—福保路—南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可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实施。

    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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