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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禁学校挤占体育课时间 普高体育教学评估不合格将降低学校等级
昆明信息港    11-02 16:01:2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严禁学校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从明年开始,开展新一轮教学评估,普通高中学校体育教学评估不合格的,将降低学校等级。

    目前,云南省学校体育仍然是教育事业相对薄弱的环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仍是学生素质的明显短板。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不能保证,学校专业体育教师短缺、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高等学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亟待破解。

    《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学校体育课程建设。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和高校专业化的体育课程体系。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区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高等学校要为高年级和研究生开好体育选修课。加大体育课程改革,制定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需求的体育教学训练大纲和教材。

    强化学校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建立完善课外体育锻炼制度,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合理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此外,规范学校举办和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工作。整合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和中学生运动会,统称云南省学生运动会,每3年举办1次。

    在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小学和初中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职高)每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高等学校每300名学生配备1名体育教师,学校不得挤占体育教师编制配备其他学科教师。

    从2018年开始,由省教育厅牵头对全省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开展新一轮教学评估,并适时开展高中阶段学校体育教学评估,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评估不合格的,缩减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体育教学评估不合格的,降低学校等级。

编辑:徐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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