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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强党建促进民办高校发展
昆明信息港    12-07 08:37:23

    背景:近期,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首次专门就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制定指导性文件。

云南日报 美编张维麟/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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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立足于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理顺一系列体制机制,明晰党建措施,做到公办、民办高校党建一体推进、全面加强。《实施意见》有哪些突破和亮点?将解决哪些难题?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出台制度规范 指导民办高校强化党建工作

    问:我省为何要制定《实施意见》?

    答:民办高校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是中央层面首个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根据中央的《意见》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我省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实施意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我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具体举措。

    同时,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教育改革发展优势,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民办高校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有20所民办高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等教育需求,为推动高等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有的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运行机制不顺畅,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员教育管理比较松散,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不够,基础保障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党建工作,确保民办高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理顺体制机制 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问:请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主要由5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深刻认识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二部分是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9项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机制。第三部分是全面提升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水平。从党组织建设、党组织班子设置、党组织书记选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4个方面提出要求。第四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第五部分是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领导。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建工作要素保障、加强督促检查、鼓励工作创新5个方面提出要求。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突破和亮点?

    答:《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制度性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很多以往工作不明晰、政策不具体的问题。一个重大的突破是明确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并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进行了明确。

    《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民办高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本点是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关键点是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着力点是抓好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来说,明确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参与人事管理和服务,引领校园文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和教工大会、做好统战工作等9项职责。

    当前,一些民办高校存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务工作者配备不足、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基础保障整体水平不高等现实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党建工作的开展,《实施意见》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党建经费保障、专职党务人员配备和待遇落实、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机构和课程课时设置等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高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评优评先、招生计划、财政和项目资金支持、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不重视人才培养的,要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

    强化党建要素保障。《实施意见》对落实党建工作要素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如:在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上,明确规定民办高校要配备1名专职党组织副书记,师生规模较大的院(系)应配备专职副书记,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同时,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就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进行了明确,在校学生2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人,2000-5000人的至少配备4人,5000-10000人的至少配备5人,100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6人。在党组织活动经费方面,明确学校党员交纳党费可全额返还,要求民办高校按在校学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把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保证党组织活动必要支出。《实施意见》还就民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主管和举办单位履职尽责,把民办高校党建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开展党建活动 提升民办高校组织建设水平

    问: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如何提升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水平?有哪些创新点?

    答:《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提升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措施。首先,要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高校党组织设置,教师、学生党支部、内设机构党组织的设置、撤销等作出规定。第二是规范党组织班子设置。就民办高校党的基层委员会、院(系)级党组织、教职工(学生)党支部委员设置、任期等进行明确。第三是选好管好党组织书记。从明确选配标准、严格日常管理、强化考核奖惩等方面就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配进行规范,同时,对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兼任政府督导专员履职进行规范。第四是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还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配备方面提出了硬性指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省民办高校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争创一流党建活动,鼓励民办高校创造性开展工作,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云南日报 记者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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