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今年以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党群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一号申请、一窗接件、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市、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联动体系建设,引入专业化第三方政务服务,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全县服务群众、服务项目的政务服务新形象,创新便民服务机制迈出新步伐。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嵩明县积极搭建健全完善了政务服务平台,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机制,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人员55人,设立敞开式便民服务窗口40个,全县共计10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及8个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进驻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服务。建成了嵩明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投资项目联审会议视频系统,企业群众办事可以方便进行网上申报并查询办事进度,投资项目全程网上在线申报、监管和督促办理。对于项目受理审批不及时等问题,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月度通报形式对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减少审批办事不及时拖沓的行为发生,为项目推进提供全面监管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设立了《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建立了办事首问负责、首席负责机制,确保群众办事高效便捷。制定完善了《工作纪律管理制度》、《窗口评优评先办法》等工作制度,严格纪律日常登记巡查、前台值守、考勤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安装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器,发挥办事群众的评议监督作用,有效解决了“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的发生,改善了工作作风,总体满意率达95%。推行阳光政务“五公开”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导办图、办理事项清单公示栏,通过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理流程及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人员信息等,方便了广大群众对审批事项的咨询、办理。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工作人员礼仪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规范用语,引入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了政务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县审改办牵头推动下,通过全面规范梳理清理全县各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在嵩明县门户网站发布了嵩明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公告并实行动态管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各部门上报的204项精简调整为106项,减少了98项,精简率达48%。开展了全县各单位“其他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对不需要实施,或者可以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一律取消,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在《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范围内的事项一律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在《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范围内但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一律停止,杜绝行政许可之外变相开展审批,确保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凡是未列入目录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由县发改局牵头,完成了投资审批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清理和梳理并进行公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事项,减轻了企业负担和项目成本;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并开展网上办理。
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基础,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信息化技术标准,打造智能化实体大厅和市、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联动相融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到“让数据跑路,让群众方便”,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对实体大厅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和效率。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缴费出证区、休息等候区、办事自助服务区、婚姻服务区、档案存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八个功能区域,各分中心应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休息等候区、办事自助服务区等四个功能区域,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办事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四个功能区,各社区便民中心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休息等候区等服务功能区,通过功能区的完善、自助服务设备的设置,为办事群众提供舒适、便捷、完善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依托昆明市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将“政务服务数据、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投资项目数据、党群服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专项政务服务办事平台无缝对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政务服务实行受理、审批、评议全程信息化办理及监管,做到“一号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了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和政务服务的可达性。
通过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了实体大厅规范服务、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实现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通办、异地能办、就地可办,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办理、就近办理、便捷办理,彻底解决群众办事“往返跑、多次跑”的难题,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