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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云南日报    03-26 10:01:42

    3月22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法律服务、强戒人员后续照管、困难人群法律援助、“互联网+法律服务”等问题进行回应、分析和解答。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到“好”转变

    近年来,我省着力搭建“线上+线下”新平台,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线下实体平台建设方面,我省以曲靖市为试点,在市县乡村四级分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四级平台互联互通,通过指引、咨询、受理、办理、转(交)办、投诉6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法律服务。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还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发了“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并嵌入“法律机器人”,开通12348热线,成为法律服务线上平台。线上平台设置指尖普法、法律援助、公证办理、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社区律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板块,为群众提供流程查询、在线申请或预约办理等服务。

    平台建起来了,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呢?记者暗访发现,实体服务平台极大地解决了群众遇事找不到“法律明白人”的问题,但还存在办公场所拥挤、窗口设置不合理,以及缺少引导服务等问题。而线上服务平台问题也不少,有网友就反映近期上线的“12348云南法网”登陆的速度比较慢,有些功能键点不开,其中“法律机器人”问了没反应。

    “如何管好、用好平台,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面对主持人的提问,商小云回答:“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尚处于探索、试用的成长阶段,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当前我们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有没有的问题,下一步就要实现从“有”到“好”的转变,省司法厅正在不断完善、健全服务平台,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下功夫,推动精准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商小云还介绍,下一步,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会接入到“一部手机游云南”中,待相关渠道畅通后,任何一个游客在云南旅游过程中遇到法律纠纷,有法律方面的诉求,只需要轻轻一点,司法机关就会立即作出反应,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展后续照管帮助强戒人员回归社会

    节目中,听众姚女士打进电话对解除强制隔离人员的后续照管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长期以来,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戒毒所内接受为期两年的教育戒毒,在戒毒所内戒毒成功率达到了100%。但回归社会后,因主客观原因戒毒人员又复吸毒品,导致复吸率居高不下。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陈欣介绍,戒毒人员绝大多数社会支持系统缺失,亲人不管或是管不了他们,朋友圈仅剩下毒友,很难重新构建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需要有一种力量在出所后对其进行继续监督和照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开展后续延伸管理是云南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一个重要创新举措。”陈欣说,后续照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促进戒毒向社会、向吸毒人员家庭延伸,巩固戒毒效果。吸毒人员在即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时,如果自愿接受后续照管,强戒所与其签订三年的后期照管协议,其解除后及时到相应的照管站报道。由强戒所牵头,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建立后续照管站,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司法及强戒所的警察组成。照管站每月对照管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毒品检测,以促使其坚定戒毒信心,保持戒毒效果。后续照管站在履行照管监督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但是,对在照管过程中未能履行照管业务,再次吸食毒品的人员,照管站将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近年来,我省共建立了后续管理工作站50余个,累计照管5000余人,没有复吸的达30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社会回访调查结果显示,戒毒人员通过后续照管,对回归社会人员管控更加到位,复吸率也因此明显降低。陈欣表示:“今后,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后续照管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发挥更好作用,为平安云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开展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让每个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就更应该关注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杨先生因公致残达到了重度残疾,他打进电话来询问是否能得到法律援助。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耐心地为杨先生进行了解答。他说,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救助制度,杨先生的情况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但是杨先生要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如果到法院起诉了,还要提供法院立案的证明。此外,杨先生还应提供因公致残的相关材料,比如伤情鉴定、用工合同、医院救治记录材料。

    法律援助通过哪些渠道可以申请呢? 赵祖平解释,一种途径是拨打12348热线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到当地司法局或司法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还有一个办法既简单又快捷,可以在网络上直接申请,通过手机就可申请法律援助事项。

    市民胡先生是位盲人,一级残废,他打进电话讲述,为了添补收入,他在家饲养了几头母猪,去年10月,母猪产下的小猪仔病了,他打电话请当地的兽医给小猪仔看病打针,可兽医并没有来,而是让他自己给猪打针,后来小猪死了8头。这减少了胡先生的收入,对本就贫困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建议,针对该案件,胡先生除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之外,还可选择公益法律服务。针对云南边疆、民族、贫困实际,为解决老百姓知法难、用法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云南省律师协会在全省成立了贫困少数民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贫困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贫困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贫困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贫困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贫困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这六个中心在全省各州的律师事务所下设了相对应的91个工作站,为各类贫困群体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胡先生是残疾人,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2倍,可以到贫困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或是工作站进行申请,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万立表示,我们努力的目标就是让困难群众也打得起官司,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记者尹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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