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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立体式推广监察法学习宣传 监察对象全覆盖
新闻站    05-07 17:24:08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张普波 “一线教师算不算监察对象?”

“有哪些情况我们必须配合监察机关?”

“我明白了,包括我在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察范围。”……

嵩明县高度重视监察法的学习贯彻,统筹安排宪法与监察法的学习,要求全县上下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热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察法上更深一层、更实一点,力争使全县所有监察对象学深学透,取得实效。

县纪委监察委坚持先学一步,专门订阅发放《宪法》《监察法》《监察法释义》等学习用300余册,发放部分领导干部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方便学习,全委各部门以支部或部门为单位,分别组织深入学习讨论,特别是审查调查一线部门,多次组织学习讨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监察法,在县纪委监委的牵头下,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文广局成立《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融合多部门的各种资源、平台的优势,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落实普法责任制,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确保学习对象全覆盖,坚持面向公职人员与面向社会公民普法并重,进一步凝聚全党全社会共识,为推动监察法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监察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副县级以上干部重点学、深入学,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其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学习,把学习监察法作为正本清源、正风肃纪的一项重要措施,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无遗漏。县委宣传部注重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访、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多种形式,充分展示和宣传学习贯彻的进展和成效。并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优势,提升宣传效果。县委党校抽调专人研讨、备课,按照“万名党员进党校”的要求,与党性教育专题讲堂相结合,对全县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学习监察法进行轮训。

“通过扎实做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知道监察法、用好监察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构筑起嵩明县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接下来,要以各种形式加大监察法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基层群众的普法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好学习宣传监察法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许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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