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同时,还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包括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博士授予单位中,云南中医学院中医学名列其中;硕士授予单位中,昆明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农业硕士名列其中。
根据要求,这些学校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春城晚报 记者李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