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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轿子山保护区内开发房地产最高或罚5万元
昆明信息港    05-29 08:00:38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在轿子山保护区内搞房地产开发或高尔夫球场开发,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是否适当?如有意见和建议,6月4日下午5时前,市民均可向昆明市林业局报名参加《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禄劝县和东川区境内,由轿子山片区和普渡河片区组成。昨日,昆明市林业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通告,根据其内容,凡依托保护区景观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经营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的生态补偿费上缴同级财政,专项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发展。同时,在自然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开发、会所建设等项目,若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与保护无关的任何设施,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建设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毁坏或改变保护区界桩、标记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以长苞冷杉林、高山柏林、高山松林、黄背栎林等为代表的植被及森林生态系统;林麝、穿山甲、豺、黄喉貂、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斑灵狸、中华鬣羚、川西斑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攀枝花苏铁、须弥红豆杉、西康玉兰、金荞麦、金铁锁、丁茜、平当树、异颖草、松茸、乌蒙绿绒蒿、东川当归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以冰蚀地貌为主的第四纪冰川遗迹;以普渡河支流及晓光河源头为主的水源涵养地等。

编辑:任骥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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