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3日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获悉,近日,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6起违纪违规问题,包括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7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一起来看看他们都是因为啥受处分!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麻栗坡县董干镇党委书记欧常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欧常军在任麻栗坡县通村通畅工程建设第二分指挥部分指挥长期间,安排指挥部出纳以虚列支出、冲账报销等方式套取工程管理费24000元,用于发放指挥部干部职工的春节福利。另外,欧常军还存在违规接受工程老板宴请和安排的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2月,欧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 马关县公安局古林箐派出所所长李德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7年上半年,李德涛安排古林箐派出所民警以虚增支出的方式套取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划拨给古林箐派出所的专项工作经费17695元,用于支付派出所民警及辅警个人应交的伙食费、支付派出所食堂及日常开支。2018年3月,李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补助伙食费予以收缴。
3. 文山市开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相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2月,时任文山市柳井乡党委书记李相山,以2012年柳井乡干部职工未报销差旅费、未发放职工工会慰问品和节假日经常加班为由,用单位行政经费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37300元。2017年12月,李相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嘉文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公款旅游问题。
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陈嘉文在任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收取的出诊费、学生体检费等私设“小金库”599700.67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购买单位用车等支出。另外,陈嘉文还用公款71250元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2017年12月,陈嘉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 砚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胜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杨胜佑在任砚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以欢送单位职工退休、调离为由,先后3次安排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县政府餐厅用餐,用公款支付餐费共计3915元,以公务接待费名义在单位行政经费账上列支。2018年2月,杨胜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 富宁县金坝华侨管理区党委书记、主任陆炳辉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
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陆炳辉安排单位会计每月购买3条香烟放在其办公室,用于接待来访群众和公务接待,共计购买香烟44条,支出17070元。2017年12月,陆炳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富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麻常武、资源管理股股长侬才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问题。
2017年5月至6月,麻常武违规2次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侬才旺违规3次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2次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2018年2月,麻常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侬才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文山市秉烈乡舍舍村委会主任王仕清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6年1月底,王仕清在舍舍村委会小糯自然村操办乔迁新居宴席,邀请了本村的亲属、朋友和部分村“两委”人员参加,并以设礼簿的方式收取礼金5000余元。另外,王仕清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1月,王仕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 西畴县新马街乡人大主席孙恩跃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11月9日,西畴县新马街乡人大主席团和政协联络组组织新马街乡选区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麻栗坡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并明确由孙恩跃担任带队领导。活动过程中,孙恩跃在未请示乡党政主要领导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活动路线,组织并参与代表和委员到麻栗坡老山国门峡谷漂流旅游有限公司开发的清凉洞旅游景点游玩,共用公款支付门票费用990元。2018年3月,孙恩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1. 富宁县田蓬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黄韦海,原副镇长蒙金龙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7年3月至6月,黄韦海、蒙金龙在分管民政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开展该镇社会救助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到规定完成时限还存在63户64名村干部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问题。2018年1月,黄韦海、蒙金龙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富宁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科员杨家虎未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问题。
2017年5月至9月,杨家虎在下派任洞波乡洞塘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期间,不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外出且未向组织请假累计66天。2018年4月,杨家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丘北县平寨乡乡长陆保寿、原副乡长何宏伟、张建文在实施养殖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
丘北县平寨乡政府在实施蚌常村委会蚌勒上寨林下养殖项目中,在合作意向人赵某不提供任何资金投入和风险抵押的情况下,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2016年6月17日组织群众与赵某签订合作协议,先后核拨项目资金47.92万元由赵某养鸡并按年度分红给群众。赵某在2015年、2016年分红给群众共7.584万元。2017年8月由于管理不善及市场原因,赵某撤离养殖场,造成产业扶贫资金40.336万元失去监管。平寨乡乡长陆保寿,时任副乡长何宏伟、张建文对入股资金核拨风险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陆保寿受到书面诫勉问责,何宏伟、张建文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4. 丘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杨文惠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数据比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7年8月,杨文惠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数据比对工作中,没有对该项工作作具体安排,对业务人员指导督促不到位,致使个别工作人员在核查比对动态管理名单中出现失职失误,杨文惠履职不到位,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杨文惠受到通报问责。
5. 马关县夹寒箐镇政府镇长刘兴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7年,马关县夹寒箐镇政府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未及时传达贯彻马关县委、县政府在县扶贫开发局召开的全县扶贫工作会议和在都龙镇政府召开的马关县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推进暨扶贫动态管理部署会议精神,未严格贯彻执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造成全镇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不及时,建房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刘兴星作为镇政府镇长,履行职责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刘兴星受到通报问责。
6. 西畴县鸡街乡那马村委会主任王家明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7年8月,王家明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信息核实不准确,未在本次动态调整中剔除。2018年2月,王家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西畴县法斗乡政府水务站工作人员游静波“挂包帮”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法斗乡党委政府要求全乡各“挂包帮”责任人要在2017年12月25日以前完善并悬挂明白卡,2018年2月25日前完成“挂包帮”户的“四责任清单”。游静波负责挂钩帮扶脱皮树村委会南昌上寨2户贫困户,未按要求开展“挂包帮”工作,2018年3月6日,才到“挂包帮”户落实基本情况,上交“四责任清单”,直到2018年3月7日还有1户“挂包帮”户未悬挂明白卡。游静波在“挂包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2018年3月,游静波受到通报和诫勉问责。(掌上春城 记者符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