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8起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李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5年,并各处2万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这8名毒贩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体内藏毒,运输毒品数量300多克到600多克之间。
同时,还通报了一起典型贩毒案,一名在校大学生宋某,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表现很好,多次获得学校表彰,在校园里创业,因急需资金,申请了“校园贷”3万元,因无法还上,走上贩毒这条道路。宋某体内藏毒346.3克,准备从景迈飞到昆明,结果在景迈机场被抓。最终,被判刑14年。
大学生深陷“校园贷”
1996年出生的宋某,江苏南京人,高中毕业以较好的成绩考入江苏一所知名大学,家庭条件还算优越,从小好强的宋某,生活很独立,也有想法。大三时,宋某一边上学,一边创业,创业时,他并没有把创业的事情告诉给父母,自己用结余开始创业。据宋某所在的学校提供的资料显示:他在校表现优异,多次获得学校的表彰。谁也不会想到,宋某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宋某在大学里积极创业,在创业过程中,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他通过社交软件便申请了“校园贷”,一次性贷款3万元,并约定利息。虽然获得了3万元校园贷,但宋某的创业还是没有走出困境。最后,无法偿还“校园贷”。而债主又天天逼着还钱,2017年11月上旬的一天,宋某在网络上看到高薪带货的招募信息,只要走一趟,就能获得几万元报酬,正为钱发愁的宋某,又不想把创业欠债的事告诉给父母,决定赌一把。
2017年11月13日,宋某按照网络上的信息,来到云南边境,按照别人的安排,要求宋某把毒品吞进肚子里,到了昆明,就会给他好处费1万元,宋某决定铤而走险,赌一把,这样下来,很快就可以还上贷款了。
2017年11月15日上午10点55分,宋某将346.3克毒品吞进后,来到澜沧景迈机场,准备乘坐飞机飞往昆明,在他登机时,民警看到宋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民警一问,他就主动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民警从宋某的体内及腰带内查获海洛因346.3克。
宋某被抓后,他的父母才知道儿子贩毒的事。据了解,宋某家住南京,家庭条件还是很优越的,因为他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创业欠下的债务,就想通过这种“高额回报”把债务还清。
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在审理宋某运输毒品案时,审判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宋某是江苏一所知名在校大学生,在校表现优异,多次获得过学校的表彰。这样一个大学生,就是因为“校园贷”,被逼走上贩毒这条道路。
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在充分考虑到宋某的身份、家庭环境、犯罪事实及原因、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认定宋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具有自首情节,有一定悔罪变现,决定对宋某减轻处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
▇ 延伸阅读
毒品案件呈现4大特点
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常务副院长房红缨在通报会上说,去年“6.26”至今,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审结毒品案件288件,判处罪犯317人,罚没毒品数量达137.82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1.53千克。这1年来,所审理的毒品案件有4个特点:
一是青少年参与实施的运输毒品案件大幅上升。近年来,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发展,犯罪团伙用高额报酬作为诱饵,利用青少年的懵懂无知,诱骗青少年实施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显著增多。黄某等人走私、运输毒品案,就是犯罪团伙利用高额报酬,诱骗多名未成年人携带毒品,从中缅边境将毒品运至国内进行贩卖的跨国贩毒案件。宋某也是因为“校园贷”,利用高额报酬,宋某走上犯罪深渊。
二是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有所减少,零星贩运毒品案件大幅增多。自去年“6.26”以来,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审理的毒品案件288件,跟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0.7%,但查获的毒品数量有所下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过去毒品犯罪多以同乡、熟人、家族式的小范围犯罪团伙为主,这类型犯罪团伙一般都是从毒品购买到运输,再到销售均由相对固定的团伙成员参与,并且多是进行大宗毒品运输交易。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社交软件的普及,毒品犯罪向集团化、公司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犯罪集团中,分解出多个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的不同环节,有的负责通过网络招募运毒马仔,有的负责接收马仔,并进行吞毒品培训,犯罪的专业分工日益细化。
三是传统毒品海洛因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较历年爆发式反弹。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6年多时间里,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中,传统毒品海洛因所占比重呈现上升——回落——再上升的趋势。海洛因在毒品案件中,所占比重2012年为11.4%。2014年升至52.17%,2016年降至24%,2017年大幅反弹到80.48%,到今年再次上升到93.75%。
四是运输毒品路线发生变化。我省公路、铁路不断发展,也给贩毒分子提供了便利,出现毒贩绕道现象,从边境拿到毒品后,先到达玉溪,然后绕路转到红河州,再前往广西将毒品分销内地的新路线。(春城晚报 记者柏立诚/文 王宇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