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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安办第二期野生食用菌中毒预警发布自救办法
昆明信息港    07-12 15:28:36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盛夏时节、气温升高、空气潮湿,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危及生命安全。7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第二期野生食用菌中毒预警,提醒市民不要随意采摘、食用、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的野生菌类,同时发布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不适情况时的自救办法。

“老百姓说的菌子上有虫就不会有毒;大蒜炒菌子不变黑就没有毒;高油温、多油炒就不会中毒,这些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预警信息提醒,消费者谨慎采购野生食用菌,不随意采摘、食用、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新奇”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也不要采摘在路边、或者或粪池边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野生菌。外出就餐野生食用菌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食用野生菌不宜采取凉拌方式,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野生食用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在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预警提醒应提高警惕,及早到医院就诊,并发布了自救办法:如意识清醒,可让中毒人员大量饮浓茶或微温开水,然后用筷子刺激咽喉部,促使呕吐。如此喝水、吐出,反复多次;吐、泻严重者,要多饮水并补充电解质(药店出售的腹泻的口服补盐液即可);在自行救治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病人到医院抢救,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如果是在外就餐野生食用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消费者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编辑:徐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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