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房天琦 近日,丘北县森林公安局侦查起诉了一起故意放火案,嫌疑人为77岁老人陈某。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人认罪态度及危害程度等,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4月23日19时,丘北县舍得乡矣白村民委矣白新寨村小组冬瓜冲村民陈某从山上采蕨菜返家途中,故意用火柴点燃路边干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为3.4亩,主要树种为杂灌、杉木,火烧地块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土地所有权属为集体。
该案经丘北县森林公安局侦查后,于5月21日移送到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陈某作案时已年满77周岁,属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情节,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不起诉。
7月5日,民警同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一起到舍得乡矣白村民委矣白新寨村小组,在被害人和村民在场的情况下,当场向陈某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还向村民宣传了相关涉林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