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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整治管住“微权力”
云南日报    08-26 10:17:44

“村级财务收支不交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违规报销、支付、补助、发放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和燃修费,村组负责人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开具34项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同时下发开展规范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对全县村委会(村小组)账务进行清理整治。

“通过巡察和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砚山县先后有10名村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处分,暴露出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砚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目的就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运行。

专项整治从8月开展以来,砚山县纪委监委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发动各村委会(村小组)自检自查,组建专项督查组进行检查抽查,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及时全面,账务不按规定移交,经济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并利用村组脱贫攻坚举报箱定期收集群众举报。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云南日报 记者杨富东 通讯员邹朝江)

编辑:徐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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