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出版的《云南日报》在头版位置,报道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一年来,涌现出的“六小创新”做法。其中如曲靖市罗平县开办的“爱心超市”,就点燃了群众自立自强的激情,激发了正能量。在“爱心超市”里,捐赠者爱心扶持资金和物品变为超市中的“商品”,贫困群众“靠行动获得积分、用勤劳赢得帮助”,积极积攒“爱心积分”购物,由此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贫困群众从“不愿干”“不会干”转变为“学着干”“争着干”。
“爱心超市”是一种创新,改变了以往的帮扶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鼓励群众积极表现自己,激活群众奋斗致富的内生动力,探索出街道社区、农村群众共同携手营造向上向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这一行动灵活利用村(社区)闲置房间和村组活动阵地,经营成本低,所有物品都来自社会企业、爱心人士和帮扶单位的捐赠,且都是日常生活用品,贴近群众的实际需求,实用性很强,容易吸引群众的参与兴趣。从人居环境、政策知晓、配合工作、家庭美德、学生学习、脱贫能手、移风易俗等7个方面、16个项目,设置积分评定标准,定期对群众进行评分、记分,适当倾斜照顾贫困群众,体现出公平透明的原则。
活动由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街道联系工作组、居委会干部、村组干部进行评定打分积分,群众根据自己的积分到“爱心超市”就能兑换到洗衣机、大米、面条、水桶以及洗涤用品等物品。如此操作具有公正性,让捐赠者看得见“爱心”在何处,可有效激发他们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
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很大,每个人的需求不同,家庭状况不一,相应的诉求也不一样,甚至存在利益矛盾冲突。如何调和这些矛盾,将群众凝聚起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考验着基层干部的智慧和能力。“爱心超市”的建立,让基层干部找到切入点,既解决了社会帮扶物资分配不平均的问题,更调动了贫困户“我奋斗我幸福”的内生动力,让贫困群众有尊严地受助。这是一种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新经验,直接带动激发了街道社区、农村群众在扶贫、教育、人居环境、乡风民俗等大改观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
以往简单发钱发物的“输血式”帮扶,效果并不持久,容易滋生贫困群众的“等靠要”思想,过于依赖输血帮扶,无法形成自立精神。“爱心超市”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主劳动来赚取积分,让贫困群众在实干中得到实惠,可有效实现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脱贫与思想脱贫同步。(云南日报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