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律师余梦琳为云南省双柏县妥甸镇格邑村的村民们上了一堂以“保障妇女权益”为主题的法治课。余梦琳除了是一名执业律师,她还是格邑村的“法治副村长”。自今年6月成为该村的“法治副村长”后,余梦琳加入了“格邑村法润脱贫微信群”。除了法治课,余梦琳还常常在群里分享一些实用性强的法律知识,并依据群众需要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
乡镇法律顾问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基层司法体系的补充和完善,设置乡镇法律顾问可以极大地方便群众法制需求,是便民利民之举,也是基层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体现。
乡村环境复杂,矛盾多发,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化解和疏通,很容易造成治安隐患。如何化解基层矛盾,确保脱贫攻坚有效推进,是摆在各地各级部门面前的首要难题。但是长期以来,乡镇法治力量薄弱,村民法律意识缺失,一些村民面对矛盾纠纷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就需要强化和健全乡村法治建设,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律顾问的出现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不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还担负着宣传法制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的重任,可以说,是设立在家门口的“流动法庭”。可以极大地提升群众的法制素养,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遇见矛盾和问题,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这对维护乡村治安,确保基层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但是,这种制度还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设置门槛,把好入口关。这就需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资质审查和资格审核,强化对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教育,选拔一批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善于农村工作的法律人才担任,确保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为发挥作用提供保障。二要创新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积极创新形式,坚持将法治的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要坚持法制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捍卫职业尊严和法制威严。三要建立考核机制。一方面建立相应的职业准则,对法律顾问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履职考察和考核。另一方面建立淘汰问责机制,防止法律顾问有名无实,沦为形式。
乡镇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着法律保障,也为脱贫攻坚清除路障,保驾护航。因此,还应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这一制度在乡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评论员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