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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97710元 昆明16名村民上山盗挖野生杜鹃被查获
云南网    09-19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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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村民先后到三县区交界处盗挖野生杜鹃86株,用塑料大盆、废汽油桶等栽种在自家房前屋后,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已对涉案的15名村民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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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

16名村民到三县区交界处盗挖野生杜鹃

今年4月3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玉溪市江川区森林公安局电话通报称:在江川、澄江、晋宁三县区交界处的谷堆山有人盗挖破坏野生大树杜鹃。随后该区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前往实地勘察后发现,在三县区交界的大梁子山、谷堆山等地有多处盗挖野生大树杜鹃留下的凹坑和树枝。

此外,民警还在晋宁区晋城镇关岭村委会大陷塘村和苍铺塘村发现,部分村民房前屋后,有用塑料大盆、废汽油桶等栽种的大树杜鹃。初步分析认为,这个两村的村民有盗挖野生大树杜鹃嫌疑。随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对部分村民盗挖野生大树杜鹃进行立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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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盗挖行为会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

5月16日,晋宁森林公安对关岭村委会大陷塘村和苍铺塘村进行集中清查,查获16名村民从附近山上盗挖移栽的野生大树杜鹃86株,其中最多的一个涉案村民家中有12株,最少的一家则有1株,村民指认的盗挖大树杜鹃地点均在玉溪市澄江县境内。

经云南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86株大树杜鹃为“马缨杜鹃”,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总共价值97710元。5月17日至5月22日,晋宁森林公安局扣押村民盗挖大树杜鹃的作案工具锄头、镰刀19把。该案件被依法立为15起“盗窃案”(刑事案,1个村民1起案件)和1起“盗窃少量公私财物案”(治安案件,1个村民仅盗挖1株大树杜鹃)进行侦查和调查,对涉案86株大树杜鹃依法予以扣押,并委托关岭村委会保管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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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批示,此案指定由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管辖。

7月2日至3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涉案的王某望等1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8月2日,该15件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并被移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周飚告诉记者,野生马缨杜鹃在晋宁境内只有大梁子山、谷堆山一带生长,其生长周期较长,此次被村民盗挖的最大一株估计有30至40年的树龄。它虽然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这种盗挖行为会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云南网 记者熊强 实习生杭峪辉)

编辑:徐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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